私隐政策声明

1. 你向耆康会提供的个人资料均依照《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的规定保密处理。
  
2. 除非事先获得资料当事人同意,否则该等个人资料,只有在符合收集资料的目的或在上述条例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披露或转介。
  
3. 根据《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任何人均有权要求查阅或改正已向本会提供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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