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的成立,是為了配合社會的需求,及回應政府與福利界的建議。
七十年代被忽視的一群
七十年代初期,政府及志願機構多著重協助青少年及社區發展而忽略了長者的需求。政府用於長者福利的資源,除社會保障計劃外,極其有限。1972/73年度的福利津貼近二千萬元,但撥給長者服務則少於百分之一。受津貼的志願機構已有六十九間,其中只有六間提供老人院舍服務;而一般院舍只收容身體健全及有自我照顧能力者,如院友一旦患病而失去自我照顧能力,就得離院。
建議成立專為長者服務的機構
本人於1972年為社會福利署康復部新成立的老人服務組主任,並被委任為剛成立的「老人將來的需要」工作小組的秘書,負責草擬老人服務的各項需求。該組於1973年發表《工作報告書》,強調若要充份應付長者的需要,必須大量擴充服務。政府認為志願機構較適合開展新服務,他們可更彈性地嘗試各種服務模式、研究成本、管理,及搜集受助者的回應等;政府則可按有關的經驗去策劃進一步的發展,遂建議設立一間專服務長者的機構去發展服務。該《報告書》的建議,大部份獲納入政府的《社會福利發展五年計劃》內。最急切的服務,包括專為照顧殘弱及長期病患長者的「護理安老院」及「日間護理中心」;更需為居住社區的長者提供多元化服務的「長者地區中心」及「鄰舍中心」。
1977年政府發表的中期人口推算,進一步確定了香港人口老化的事實,預計在十年內,長者人數將會倍增。當時等候入院的殘弱長者已有二千多名,而僅有兩間機構在試辦護理安老院,名額只有一百多位。創立一新機構去加速推廣長者服務,實在刻不容緩。1977年政府繼而發表了《老人服務綠皮書》,社會人士反應強烈,促使政府及志願機構,盡速 提供適當的服務,以應付轉變中的需求。
耆康會正式成立
本人對歐美國家的各類老人服務有所認識,目睹香港嚴重缺乏老人服務及其廣闊的需求是遠超出當時志願機構的擴充能力,遂決心籌設一間新機構專為長者服務,於1977年,本人幸獲數位資深社工及一群熱心公益的人士,全力支持新機構的成立。在獲得社會福利署署長同意後,便正式展開籌備工作,並積極詳細探討適當的服務模式及標準、專業知識與技能、管理制度等。於同年十月舉行第一次籌備委員會會議,兩個月後通過會章,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便正式成立,在社聯大廈設立辦事處,並於1978年開始獲政府津貼。
第一屆董事積極推展會務,並慷慨補助在政府津貼前的經常開支;以其專業及服務社群的經驗,解決早期的大小問題,敢於一年內同時籌劃多項在港尚未有的新服務。及後,獲政府批撥了一幅位於田灣的二千三百多平方米的土地,興建全港首兩間具規模的護理安老院,以照顧400名殘弱及長期病患老人,更籌得足夠善款支付龐大的建築費;接着,於柴灣屋邨開辦一間多元化長者地區中心,為居於惡劣環境 (例如:籠屋、天台、木屋等) 的長者提供膳食、沐浴、洗衣等服務;亦於東九龍成立一間長者鄰舍中心,及購置全港首輛特別裝備的大型巴士,專接載獨居及隱蔽長者參與活動。
耆康會服務與時並進
四十年前,香港只有六間老人院舍,一般只收容身體健全的無依長者;護理及社區照顧,則尚未成立。創會後四十年的今天,各機構的長者服務已有相當的成績,但老齡化的香港社會,長者人口繼續急速增長,由當年的412,000人增至約1,660,000人 (2016中期人口統計簡要),佔總人口約百分之二十三。目前最受關注的問題,仍是嚴重缺乏院舍去照顧殘弱及長期病患長者。
服務需求的種類及模式,必隨著社會進步及市民要求而轉變,本會不斷接受新挑戰,與時並進。本年度總經費近三億六千萬元,服務單位共二十九個,提供日間護理、家居照顧、輔導、教育、退休規劃、護老培訓、網站服務等給逾六萬名社區長者,更善用數碼科技,長者可透過互聯網,做復康運動,增加閒暇娛樂,及與家人聯繫。至為重要的服務,乃是1,200個院舍宿位,照顧體弱病患長者,其中約600人患有認知障礙症。
本人有幸與歷屆董事共事四十載,他們均為熱心公益的社會領袖,以他們的專業知識、敏銳觸覺及無比的奉獻精神,為本會開拓老人服務的新邊界,回應不斷變遷的社會需求,並肩負培育員工的重責,務求以最高的專業水準、創新模式、及勇於嘗試的精神,秉承使命,持續為長者提供各類優質服務。
正值耆康會四十週年誌慶,本人衷心感謝初期董事仝人,他們的倡導精神,為本會奠下堅實的基礎,亦再次感謝各屆董事及多年來的同事對長者服務的熱忱,為香港作出莫大的貢獻。他們無私的付出,實在功不可沒。
耆康會創辦人
顧楊彥慈女士 MBE |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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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展服務於龍鼓灘 (1978)
耆康巴設施 (1978)
荃灣社區老人服務中心開幕 (1979)
長者旅行 (1981)
長者競技遊戲日 (1982)
長者義工餵飯予傷殘兒童 (1983)
長者海灘活動 (1984)
長者義工探訪獨居長者 (1986)
長者義工替獨居長者打掃 (1986) |